(单选题)
2012年5月,缅甸籍毒贩糯康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杀害了十余名我国船员,后被老挝移送到我国受审。我国司法机关对于糯康进行刑事审判的依据是( )。
A. 属地管辖权
B. 保护管辖权
C. 普遍管辖权
D. 属人管辖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刑法的空间效力
【华图详解】刑法的空间效力包括了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属地原则调整的是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保护原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糯康制造的“湄公河惨案”侵害了我国公民的法益,且我国刑法的最低刑在3年以上,因此我国司法机关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追究糯康的刑事责任,故B正确。普遍管辖原则是指对于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国在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普遍管辖原则具有补充性,只有在上述几项原则不发生效力的情况下,才适用普遍管辖原则。
【华图提醒】我国刑法采取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其他原则为补充的综合原则。外国人在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犯罪即行使保护管辖权,受到两个条件的限制:(1)按犯罪地的法律也受处罚的犯罪(双重犯罪原则,属人管辖无此要求);(2)中国刑法规定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两个限制条件,才可以适用。法定最低刑不满3年的轻罪则不适用。
知识点: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学 绪论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