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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甲公司明知乙受贿,仍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乙将受贿所得兑换成美元,汇往境外,并收取乙支付的高额“手续费”。对甲公司的行为应认定为(   )。

A. 受贿罪
 

B. 洗钱罪
 

C. 非法经营罪
 

D.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洗钱罪
【华图详解】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以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用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方法,从而使其合法化的行为。受贿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甲公司明知是乙受贿所得,仍协助其汇往境外,构成洗钱罪,故B正确。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甲公司事先没有与乙通谋,所以不构成受贿罪的共犯,A错误,不当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对其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甲公司提供银行账户进行洗钱的行为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手段行为,D不当选。
【华图提醒】法律特别规定洗钱行为属洗钱罪,不再定一般的窝藏、包庇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
【关联知识点】《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作出了系列修正,扩大了打击面,且加强了处罚力度:1.删除了要求明知的主观要件,降低洗钱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认定标准。2.将协助财产转换、转移资金、跨境转移的“协助”删去;3.将构成本罪行为中“转移资金的”结算方式明确为“支付结算方式”;4.将构成本罪行为中“协助将资产汇往境外”修改为“跨境转移资产”,扩大打击范围;5.调整罚金,删除罚金限额,成为无限额罚金制。

知识点:洗钱罪 刑法学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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