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有时也会以特别法人的身份从事一些民事行为。公安机关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有:
A.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B.购买办公用品
C.对被扣押的财务委托第三人保管
D.发放救灾物资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基础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B项:购买办公用品属于公安机关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基于财产关系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B项正确。
C项:委托第三人保管,属于与第三人签订的保管合同行为,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C项正确。
因此,选择BC选项。
知识点:民法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