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市民政局干部刘某将上级拨付的救济款50万元,挪用于自己买卖股票。半年后刘某害怕事发入狱,将手中股票抛出后,携款潜逃。刘某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罪名( )。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贪污罪
D.挪用资金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A项错误,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优抚、移民、救济的款物,这些特定款物必须专用,既可以是钱,也可以是物。本罪的主体是单位。本题中,民政局干部挪用的是救济款,属于挪用特定款物,但其挪用的目的不是用于公用,而是私用,故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B项错误,C项正确。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上述7种专款(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则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D错误,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知识点:刑法基本知识 法律 刑法 通用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