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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B.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

C.若公司成立,丁有权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D.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选项AB,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不当选。CD项,公司成立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C项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 中会-经济法 公司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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