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有关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但该情形下,其他合伙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C.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D.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自有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AC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巾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D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B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知识点:公司法 证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通用 金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