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语文老师在批改学生作文时,发现一位学生作文写得不错,便在随后的语文课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这位学生的作文。语文老师的行为体现了教师享有的哪项权利?( )
A.参与管理权
B.获取报酬待遇权
C.指导评价权
D.学术研究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教师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题干中语文老师在批改学生作文时,发现一位学生作文写得不错,便在随后的语文课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这位学生的作文。体现了指导评价学生的发展。故本题选C。
知识点:教师 教育学原理 学生与教师 教师招聘-小学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