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初中让初二部分学生停课去担任某公司大型商演的礼仪,公司给学校一定经济回报。学校的做法( )。
A.正确,可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B.正确,学校有管理学生的权利
C.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D.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学生在学校各项权利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其中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诸如听课、写作业等的权利。题干中学校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停课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学习权(受教育权)。故本题选C。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小学 教育综合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