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犯罪概念以及犯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是刑法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概念,在刑法第13条明确规定为:“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有三个共同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
(2)犯罪构成要件,所谓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犯罪构成要件,即是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也就是指任何犯罪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的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的逻辑顺序排列犯罪构成共同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