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重大事件也曾有过“记大过”的相同经历
三鹿奶粉事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因三鹿奶粉事件受到“记大过”行政处分,不过随即他便升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一职。
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违规发放工资奖金事件:河北省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违规发放工资奖金,仅两年多,他们就将300多万元资金以各种形式违规发放到了职工手中,其中2009年人均超发5.6万元左右,相当于本地普通市民三四年的收入,河北省农信联社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严肃问责,经研究决定对市农信联社理事长等人分别给予记过、警告、诫勉谈话、“记大过”等处分。
上海地铁追尾事件:上海地铁“9·27”追尾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12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留用察看一年、调离调度工作岗位、“记大过”、记过等严肃处理。
不护短 更公开才能更清明
政府部门敢于接受监督、不遮家丑也是一种政治美德。接受监督的结果不能只在行政系统内部“自我消化”了事,而应按规定提交上级处理,并如实向社会公开。不能出了事首先想到家丑不可外扬,拼命地封锁消息、隐瞒真相,实在瞒不住了才像挤牙膏那样一点点披露一些信息。
新闻中交代的信息其实并不细致,对事实的确认,完全来自于当地领导含混不清的确认。
不护短的精神当然要肯定,但是更公开的惩罚,更透明的惩罚程序,才能保证被惩罚公务员自身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才能厘清事实,才能将违纪本身的问题看清楚,也才能实现惩罚的效果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