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参照《佛山市南海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南办发〔2008〕56号)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职位及薪酬
1、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要求的职责和义务;
(3)各职位需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职位、聘用期限及薪金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1年的12月1~5日,上午的9:00-11:30,下午2:30-5:00。
报考者直接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可以代报),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填写《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同意后,由本单位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