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粮油品质检验所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址位于广东省汕头市西港路46号。单位主要任务是:受市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贯彻执行粮油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和粮油质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各项规章制度,对粮油质量实施检验鉴定;负责市直储备粮油品质鉴定,以及军供粮油的检验鉴定;培训检验人员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年龄、户籍等条件(具体见《汕头市粮油品质检验所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薪酬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月22日(上午9:00至11:3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西港路46号办公楼3楼。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格可在汕头人才网下载使用)。
(2)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以及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
(3)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单、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如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主要测试粮油品质检验、化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汕头人才网www.strc.com.cn”、“汕头人事网 www.strs.gov.cn”及市发改局网站www.stdp.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人才网”、“汕头人事网”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专业技能、粮油类物理检验和化学检验实际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