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本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0名从事机关文秘等方面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二、职位要求
参加招考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理论政策水平;
(五)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六)年龄30岁以下;
(七)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2年1月11日至2月10日(周六、星期日休息),允许跨省、市跨地区报名。
报名地点: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1号办公楼8楼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邮编511518,联系人及电话:蒋鼎贵,0763—3383577。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本单位保存将予以保密。
报名需提供证件和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填写报名登记表,附后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个人详细的简历材料(包括联系方式,贴近期报名照片),如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请附证明材料一份;
4、如有证明个人写作能力的代表材料或有文章发表的可附复印件3份。
5、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