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是贵阳市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重要时期,也是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贵阳此时对人才的渴求比其他任何时候都强烈。为此,决定开展2012年贵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工作任务
全市9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77家,国有及非公大型企业14家),拟引进489名硕士、博士到贵阳工作。
二、引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意到贵阳工作和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符合贵阳市装备制造、磷煤化工、铝及铝加工、烟草及特色食品、现代药业、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态农业等重点产业和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科技服务、金融、卫生、教育等重点领域发展需要;年龄一般不超过55 周岁。其中: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担任县级领导职务的还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担任科级职务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引进方式
按照不同岗位性质,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的办法开展引进工作。
1、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贵阳市现行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有关政策规定,简化程序,采取相应的考试、考察等方式引进。
2、到企业工作的,由用人单位采取洽谈协商的方式引进。
四、优惠政策
按照《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房、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1、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享受20万元住房补贴,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连续五年发放生活津贴;博士享受15万元住房补贴,按每月 1000元的标准连续五年发放生活津贴;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以及我市急需的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享受5万元住房补贴,按每月500元的标准连续五年发放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