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成绩公示结束后,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习水县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07年2月>)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县财政局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4、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6、经县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考核(政审)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县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用人员选定拟聘职位后,在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
在招考聘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本简章由习水县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财政局 0852-2732628
县人社局 0852-2525003
贵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收学院 0851- 6913058
监督电话:0852-2527441 (习水县监察局)
习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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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岗 |
招聘岗 |
学历 |
招聘专业 |
招聘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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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习水县基层财政管理局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会计相关专业、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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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习水县桃林乡 |
工作人员 |
管理人员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会计相关专业、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 |
1 |
|
||||||||
3 |
习水县程寨乡财政所 |
工作人员 |
管理人员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会计相关专业、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 |
1 |
|
||||||||
4 |
习水县二里乡 |
工作人员 |
管理人员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会计相关专业、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 |
3 |
|
||||||||
5 |
习水县隆兴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人员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会计相关专业、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 |
2 |
|
||||||||
6 |
习水县二郎乡 |
工作人员 |
管理人员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会计相关专业、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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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习水县官店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人员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会计相关专业、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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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
—— |
—— |
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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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时不填写具体单位,只填写“习水县财政系统”,聘用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选择具体的单位。 |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习水县财政局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