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按分数高低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员(面试名单)。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15报到
地点:和敬府宾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7号,乘坐118、701路公交车或地铁5号线到张自忠路站)
面试人员分组名单、面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有关信息,将在报到地点现场张贴公布。
附件:面试地图
三、面试前需邮寄的材料
请考生将下列要求邮寄的材料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干部室,收件人:机关处(报考纪检监察一至十二职位)或派驻处(报考纪检监察十三至十五职位)或事业处(报考纪检监察十六职位),邮政编码:100813。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凡未按要求邮寄材料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报考纪检监察一至十二职位(机关厅室局)及纪检监察十六职位(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的考生,请于2011年2月14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邮寄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并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2)《考试报名登记表》(需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及准考证复印件。
(4)计算机水平及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5)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
(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考试报名登记表》(需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及准考证复印件。
(4)计算机水平及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5)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