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在上海闵行区,一“路人”自称胃痛又打不到车,请求私家车主稍带去医院。谁料“路人”并非真的胃痛,该车主在行驶途中被查并被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认定为“无证经营”罚款1万元。事情一经报道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质疑。
10月1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生了同样的事情。18岁的河南籍男子孙中界驾车经过某建筑工程公司时,看到一年轻人站在路中央拦车,请求孙中界捎他一程。孙中界顺道开车将他送到了1.5公里外的目的地,孙中界被认定为“非法营运”,罚款两万元。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孙中界愤而断指。此事一经报道,公众、舆论一片哗然。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上海执法部门才首次出面承认确实存在钓鱼执法。
【问题评析】
近年来各地“黑车”问题凸现,严重干扰了正常交通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对此意见比较大。但是,“黑车”流动性强,识别难度大,给执法部门的治理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难度。然而,作为管理者和执法者,必须坚持其执法行为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体现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执政为民的宗旨,体现依法行政的公正性,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
执法者如果不严格执法,甚至通过“钓鱼”等非法手段执法,不但不能有效治理“黑车”问题,反而会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与公信力,损害法律法规的公正威严和执法部门的声誉,损害地方的社会诚信和社会良知。此类执法手段是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执政理念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和社会问题凸显,作为执法人员,一定要妥善安置和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管理和服务职能,维护好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
【应对措施】
一是应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和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的构成良莠不齐,素质层次不齐。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简单、粗暴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客观公正的执法形象,只有平时严格要求,加强执法行为 ,增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才能让执法原则真正贯彻到实处。 二是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工作,做到与时俱进,根据发展需要实施制定和调整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缺位的现象。“钓鱼执法”事件,除了滥用执法权、监督机制缺失,部分原因还在于现行一些法规操作性差,相关行政执法随意性很大。制度不健全让一些不法分子和部分执法人员有机可乘,形成黑色利益链条。只有在立法环节尽快堵住漏洞,才能有效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是完善和落实问责制度,政府部门敢于问责、纠错。事件发生之初,相关方面一度否认“钓鱼式执法”,并得出与事实相悖的初步调查结论,引起广泛社会争议。随着上海市政府的介入,事件才最终得到妥善处理。事实表明只有落实行政问责制度,才能取信于民,实现打造阳光政府的执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