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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招聘计算机专业人员公告
2012-06-20 17:09  华图教育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地税系统信息管理队伍结构,更好地适应海南省地税事业发展需求,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和17个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招聘计算机专业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附属的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基础设施和大集中应用软件、各类应用软件及数据库的建设和运维管理等工作。
  (二)海口等17个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海口等17个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为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附属的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中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为副处级,三亚市地方税务局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为正科级,儋州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按正科级高配,其他市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为正股级。主要负责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应用软件后台数据库、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维护和信息安全管理。
  二、招聘名额和对象
  (一)招聘单位、专业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59名计算机专业人员,其中,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招聘7名、海口等17个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招聘52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及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政治素质好,有志从事海南地税信息技术工作的计算机专业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
  大学专科生、本科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参加考试,待今年取得学历后,正式办理聘录手续。
  按照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者可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hainan.gov.cn)下载专区下载《海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招聘计算机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上午8:00至6月25日下午17:00。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规范地填写报名资格登记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目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1、《海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招聘计算机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以上材料请电邮至:hndsj0898@163.com(邮件主题内容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查。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根据招聘专业和资格条件,于2012年7月5日前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个别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3的开考比例,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并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这一职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2012年7月6日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7月9日至12日期间,登录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组织人事处联系。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笔试评分采取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科目和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的时间、具体地点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目发布。
  (二)面试。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1:3比例依次确定,人员名单通过地税网站公告发布。面试评分采取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聘所需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并说明理由,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目发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组织考察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二)体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作为招聘的依据。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等其它事项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工资按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受聘人员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待遇。
  七、其他
  招聘工作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组织实施,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组织人事处
  0898-66969053,66969034
  办公地址:海口市城西路18号地税大厦
  附件1:海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招聘计算机专业人员情况表
  
附件2:海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招聘计算机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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