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和人社厅函〔2011〕123号文件的通知》(豫人社〔2011〕32号)精神,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报考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免于笔试。
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30日上午8:00—9: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相关专业知识》、10:00—11:30《申论》。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管理岗位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申论》×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目前在岗、截止2011年7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河南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服务或是驻马店市生源和户籍在其他地市服务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应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同时出具)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是在职人员的,还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根据报考岗位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报考教师岗位的采用试讲的方式,其他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试讲人员须达到本试讲考官组试讲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
1、报考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职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2、其他职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政审和考核表、人事(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