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特岗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2年河南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0800名,其中,国家计划特岗教师5800名,地方计划特岗教师5000名;初中教师5063名,小学教师5737名。具体岗位设置参见《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应聘体、音、美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生源地考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