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5名。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18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120名,其他事业单位65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要求。专科及本科学历考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所列条件为准;
3、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审查后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3日至7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3、报考者在指定工作网站下载并填写《沁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学历证和资格证的须由就读院校出具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缴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填涂报名信息卡。
4、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比例达不到3∶1的(临床医疗本科专业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比例达不到2∶1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7月2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由工作人员进行校正。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