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洛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4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监察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2012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详见2012年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2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6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2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24: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2年6月18日至6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室(洛阳市涧西区黄河路1号)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