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宜阳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0名,事业编制,财政全供。现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宜阳县实际,制定如下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宜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县教育体育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5、截止2012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
6、具有与招聘学科和层次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7、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6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3名、地理4名、历史5名、政治2名、体育2名、美术2名、音乐(器乐)1名、计算机1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试讲两种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2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