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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许昌市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启事
2011-08-03 08:39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许昌市办公室(以下简称“许昌市农信办”)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派出机构,对许昌辖内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禹州市联社”)、长葛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长葛市联社”)、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许昌县联社”)、鄢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鄢陵县联社”)、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襄城县联社”)、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魏都农商行”)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该6家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全市264家营业网点,遍布市区、县区及各个乡镇。受辖内6家县级联社(农商行)委托,许昌市农信办统一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联社、魏都农商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许昌市农信社面向社会计划招聘231人,各县级联社、魏都农商行招聘计划如下:禹州市联社33名,长葛市联社22名,许昌县联社78名,鄢陵县联社55名,魏都农商行30名,襄城县联社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本社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农信社员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3.曾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分的;

  4.曾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存在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6.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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