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范围和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共201名,其中:普通高中36名,职业高中8名,乡镇初中52名,乡镇小学30名,育英学校初中30名,育英学校小学25名,大春文武学校初中17名,大春文武学校小学3名。各专业名额、范围及岗位详见推荐。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已经就业或已被有关单位正式录用(含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曾在正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本简章制定招考公告和简章。公告自2011年8月2日起在正阳电视台发布,同时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发布简章。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信息发布:2011年8月2日。
(二)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至10日(8月6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信息资料将不得修改。2011年8月12日进行信息确认,未经信息确认者视同放弃报名。
(三)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联系电话:03968922256 ,03968958168。
(四)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高中岗位的考生不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不需提供 >(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2份)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5张,填写《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推荐)一式2份。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
(五)育英学校、大春文武学校、乡镇学校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进行递减,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1年8月19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调配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