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核
按照岗位聘用人数等额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各阶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岳飞故里网”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十、聘用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待遇
1、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事业单位初任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原在职人员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非在职人员回原地。
3、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372—6208911。
中 共 汤 阴 县 委 组 织 部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