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
1.笔试:
(1)笔试由市卫生局、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医院统一组织,根据专业岗位设定的考试科目进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应考知识范围,临床医学类研究生和本科生按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要求,考医学基础和相关专业临床知识。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和报考专业类别,按拟聘用专业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以医学类专业知识为主,同时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职 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能力,了解他们的求职心态和综合素质等。主要通过应聘者自我推介、专家领导提问和现场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方 式确定。面试分数为100分。
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可到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总成绩=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60分以下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和报考专业类别,按拟聘用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可到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在职应聘者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际;其他应 聘者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程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适当途径公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70—2917725
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