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比例达不到3∶1的(临床医疗本科专业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比例达不到2∶1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7月2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由工作人员进行校正。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发布的时间为准。
笔试按教师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分别命题,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教师岗位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单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按报考教师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分别进行,满分为100分。
应聘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教材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说课题目通过抽签确定(体育、音乐、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除说课题目外,还包括技能展示),时间15分钟。应聘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气质形象,应聘教师岗位的还测试教学教法等。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或考核若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应聘教师岗位的体检依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四)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有关通知、提供相关材料、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公务人员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