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和其它符合加分政策申请加分的考生应填写《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政策优惠申请表》(网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给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5、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办理: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上午或下午考试结束时到考场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6、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于2011年5月10日至13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710491、87325035。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的直接进入所报岗位的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计算。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常识以及写作等,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还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所任教学段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2)专业基础知识以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同一岗位专业条件为不相近的多个专业,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应聘者所学专业知识;不限专业的岗位以《专业与管理人员基本素质测试》代替《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5月14日,上午9:00—11:30考《综合基础知识》,下午2:30—4:30考《专业基础知识》(《专业与管理人员基本素质测试》)。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少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的“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岗位和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岗位,按1:2和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没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黄冈人事信息网进行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证件及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打印),于面试前(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到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黄州西湖一路70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交纳50元面试费,发给《黄冈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在没有进入面试的同类专业参考人员中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或招考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统一组织;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演员岗位采取现场表演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考官数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有关专家担任。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有未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参考的岗位,不计笔试成绩,最后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进行排名。如未参加笔试的研究生没有如期面试,则其他人员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2、按规定,在黄冈市服务或黄冈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考人员,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5分。不计笔试成绩的岗位总成绩加分按比例折算。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人员仍按我市2009年有关公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