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 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人事考试院具体承办,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主要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
《专业知识》测试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岗位性质、专业要求以及工作需要提出,在《2011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名次查询
对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查询,也可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715-8235950。
六、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笔试后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特殊专业和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作出是否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决定。
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监督。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也可根据岗位特点,以实际操作、现场表演等方式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在考官库随机抽签,选派具备考官资格的面试考官参与各招聘单位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测试专业知识的,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2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不测试专业知识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测试专业知识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2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