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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宜昌市夷陵区引进优秀大学生公告
2012-04-11 16:03  华图网校 点击: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招聘、引进优秀大学生的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经区委同意,现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重点高校引进、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3人)

  1、区人社局1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2、区民政局1名,社会工作专业

  3、区人才信息服务中心1名,档案管理专业

  特别优秀、愿意投身夷陵经济社会发展的,可以根据需要灵活设置引进岗位,重点包括社会管理、教育管理、法律、土木工程、企业管理、经济管理等专业。

  二、引进条件

  1、引进党政机关的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并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等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夷陵区服务年限必须达到5年以上。

  三、优惠政策

  (一)引进人才在试用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

  (二)对引进人才发放安家费,在服务期内发放月度生活补贴。具体额度面议。

  四、引进程序

  1、报名登记。对有意到我区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组织报名登记,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考核。区委、区政府成立高层次人才考评专班,考评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个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结果,由考评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对通过面试的毕业生,由考评小组到学校相关部门查阅学籍档案,走访学生班主任、系主任,就学生政治立场、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4、签订协议。对通过面试和考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书。

  5、资格复查。签约大学生毕业后带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原件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6、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取消招聘资格。

  7、办理手续。对拟聘用人员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 13:30—17: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主馆(南门入场)

  联系人:陈人山 13997665965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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