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 [2011]45号)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
此次招聘计划人数为6名。具体职位如下:
1、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会同县测绘队4名
2、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会同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名。
二、招聘方式与待遇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在30周以下(1981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