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与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 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 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 28681082(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2663717(市教育局监察科)。
附:报名点联系电话(区号:0731):
株洲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管理中心:贺老师,李老师, 22663712;
市二中:易老师,28839322;
市三中:喻老师,22605500
市四中:唐老师 28475202;
市十三中:陈老师,22623656;
市十八中:谭老师,22778018;
南方中学:竺老师。28550326;
九方中学:谢老师,22548933;
特殊学校:余老师,22548700;
市幼儿园:宋老师,28221573;
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李老师,22621390;
市中等职业学校:周老师,22288008。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