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选调7名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县委办文秘人员2名、县人大办文秘人员1名、县政府办文秘人员2名、县政协办文秘人员1名、县纪委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观念强,政治上成熟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县纪委选调职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专业本科文凭;
5.具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
三、选调程序
按照宣传发动、单位推荐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试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0日—6月28日;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县委政研室(地址:湖南省中方县行政中心县委大楼322室;电话:0745—2811015);县纪委干部室(地址:湖南省中方县行政中心县委大楼524室;电话:0745—2589982)
报名时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必须述及是否符合选调职位所需条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察
考试成绩占总成绩80%,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0%。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20%。
1.笔试
文秘人员共分三次笔试,第一、二、三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为命题写作,临时命题,统一阅卷,按100分制计算。第一次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1∶3确定第二次笔试人员。第二次笔试结束后,依照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考察和体检人员。
县纪委选调职位进行一次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写作,按100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1∶3确定面 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0%比例计算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