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湖南省工商系统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审查对象: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名单及部分空缺职位调剂公告》中所列湖南省工商系统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入围人员。
2、审查内容:《省直单位及省垂管系统招考职位》中省工商系统各岗位对应的“年龄”“专业”、“最低学历要求”、“其他条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专 业名称”、“最低学历要求” 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和学历为准。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 则不予认可。2012年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以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依据,并现场作出书面承诺。
招考条件注明须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或须具备专业工作年限的,需提供由工作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招考条件注明须属“四项目”人员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 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 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 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原则上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有效证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 证书、证明均须提供复印件留存备案)到现场进行审查,审查方对照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书和有关证明原件 的,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或伪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6月20日至6月21日,8:30-11:30、14:00-17:00在湖南省工商局综合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逾时不至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人数较多,请考生根据《湖南省工商系统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表》参加审查。
5、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因审查不合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根据笔试综合成绩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6、联系电话: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
省工商局人事教育处0731—85693270。
省工商局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新省政府大院往南,芙蓉南路与时代阳光大道交汇处)
附件:湖南省工商系统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表:见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