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其它规定
1、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3、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报考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应考复习班。
4、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招聘计划与需求信息、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确定的面试对象名单与体检和招聘结果等,均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公布。笔试、面试成绩请报名应聘对象通过报名系统及时上网查询。
5、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作出变动决定的单位或工作机构通知为准。变动信息应提前3天告知报名应聘对象。
6、对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应聘的对象,取消其2013年度特岗教师报名应聘资格。
7、省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机关院内,邮编:410001,联系人:刘国才、王武;电话:0731?82203481,传真:0731?88653596,电子信箱: lgcai99@sina.com.cn。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03481 刘国才、王武
报考咨询电话:0731?82816661 李昌维、王欢
考务咨询电话:0731?84391695 谢先国
面试咨询电话:0731?84402908 易海华
附件:2012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xls
1、《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2、《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
3、《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