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郴州市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
司法警察体能测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湘组[2012]31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现将报考郴州市法院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司法特警、司法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通知,按1:3比例笔试成绩进入湖南省郴州市法院各职位面试范围的考生,共计160人。(入围名单可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或在本通知附件中查询)
二、时间:
1、报考司法特警和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请务必于2012年6月24日8:30之前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楼报到,上午进行体能测试,下午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司法特警和司法警察职位之外的考生,请在2012年6月24日-26日8:00-18:00(中午照常进行)进行资格复审。
三、地点:湖南省郴州市五岭大道31号,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901、908室。
四、乘车线路:从郴州火车站或者郴州西站、天龙汽车站等坐2、14、18、蓝18、红18、29、32、51路公交车到“七星大市场”站下,向南(前行)步行300米左右即到。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应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如有特殊困难或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更好地为你服务。
2、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进入“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贴上照片(如是彩色打印的,可以不贴);
(2)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考试时使用的准考证;
(3)复审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对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在体检时提供;
(4)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但尚未颁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明);
(5)一寸近期同底彩色照片四张;
(6)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有关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凭通过司法考试的成绩单和司法部门证明可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证从业资格证》);
(7)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计算机人员职位考生,须出具“具有机房管理、网络维护实际工作经验”的经历证明;报考书记员职位考生属于放宽到35周岁的,须出具有2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苏仙区法院综合文秘职位的考生,须出具属于“四类”项目服务人员证明。
上述证件、证书和证明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3、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因无法接通、关机、停机或考生更换电话号码本人又未主动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以致无法通知到的、考生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复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已经入围面试的考生,如有主动放弃面试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或者直接写出“弃权申请书”并复印上本人身份证,传真给我们,以免影响你以后的考试,同时也便于我们及时递补,给他人一次机会。谢谢。
5、体能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于2011年4月21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 社部发[2011]48号)进行,测试合格后方能进入资格复审。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保持身体状况良好。建议当天携带一套运动服、鞋,以便进行体能测试。
6、笔试分数超过合格分数线而未列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尤其是排名紧靠入围面试人员之后的)请保持通讯畅通或随时关注“郴州法院网”,如有递补名额,我部将按招考公告规定及时通知可递补对象进行体能测试和资格复审。
7、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28日至29日,地点郴州市区,具体事项见资格复审合格后送达的《面试通知单》。
咨询电话:0735-2178693传真:0735-2178786,2178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