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决定,对长沙市燃气热力管理局需补充的7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沙市燃气热力管理局为长沙市住建委的下属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五个科室。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燃气与热力行业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燃气与热力行业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燃气与热力行业管理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燃气与热力行业的安全生产及供应保障;负责天然气用气指标的协调、分配及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监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
1、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完岗位竞聘后确定。
2、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专业技术水平高,综合实践能力强。
5、2012年 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
6、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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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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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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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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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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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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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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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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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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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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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工程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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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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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理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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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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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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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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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工程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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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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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规培训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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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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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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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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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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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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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管理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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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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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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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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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工程或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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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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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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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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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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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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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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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一定编辑写作、组织、宣传、协调能力或在杂志、报纸上公开发表过文章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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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5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