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决定对长沙市园林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需增补的25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列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所需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其它条件 | ||
综合管理 | 12 | 本科及以上 | 文科类专业 | 必须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法律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 | 具有司法从业资格证,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园林绿化 | 6 | 本科及以上 | 园林、园艺、观赏园艺 | 必须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兽 医 | 2 | 本科及以上 | 畜牧兽医、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动物医学 | 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会 计 | 4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 |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