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
公 告
娄星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其他条件:
1、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与报考专业对口);
③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科目对口。
2、报考小学教师和初中、小学通用科目的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等师范毕业,现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②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科目对口 (小学语文、数学教师不限专业)。
3、报考幼儿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等师范幼儿教育专业且现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②持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