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2年招聘教师公告》、《长沙市长郡梅溪湖中学2012年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及《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招聘工作的各项程序已基本完成,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同意因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九所招聘学校进行岗位调剂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岗位
序 号 | 调剂岗位及人数 | 招 聘 学 校 | |
毕业生岗位 | 骨干教师岗位 | ||
1 | 中学语文3人 | 明德华兴中学、美术学校、信息职业技术学校各1人 | |
2 | 中学数学1人 | 明德华兴中学 | |
3 | 中学英语1人 | 明德中学 | |
4 | 初中化学1人 | 长郡梅溪湖中学 | |
5 | 中学数学1人 | 二十中 | |
6 | 中学英语1人 | 二十一中 | |
7 | 中学政治3人 | 明德中学、湘府中学、长郡梅溪湖中学各1人 | |
8 | 中学历史1人 | 美术学校 | |
9 | 中学地理1人 | 明德华兴中学 | |
10 | 教育学1人 | 长郡梅溪湖中学 | |
11 | 音乐1人 | 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 |
12 | 美术1人 | 美术学校 |
二、调剂对象
本次岗位调剂录用的对象为:在2012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中,报考岗位为本次调剂岗位,已通过笔试并进入考核环节,且综合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详细名单见附件1,长郡梅溪湖中学的调剂岗位仅限报考该校招聘岗位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三、工作步骤
本次岗位调剂录用工作步骤为: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和确定拟录取人员。
1、自愿参加本次岗位调剂的人员应于2012年8月1日(星期三)到市教育局(参加长郡梅溪湖中学调剂岗位人员到长郡中学)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2年招聘教师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考核定于2012年8月3日(星期五)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由面试和试教(音乐、美术岗位为面试、试教和技能测试)组成,面试3 分钟,试教为10分钟片段教学,考核的其他有关工作按照《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2年招聘教师公告》及其《考核细则》实施。
3、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根据各调剂岗位的计划数,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达合格分数线(见附件2)以上者中,按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自愿放弃的,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
4、体检工作按照《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2年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于2012年8月5日(星期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