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拟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亦相同时,由高新区工委集体研究确定。
(四)考核
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联系电话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7-4243077。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0737-6204766。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