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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2-02-08 09:29  淮安党建 点击: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2年3月12日-13日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3月6日-1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2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四)面试。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实际拟录用人数与过线人数不足1:3的职位不予调剂。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材料;报考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其中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证明)。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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