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 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在“文化沧浪网”上公示三天。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且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资格复审
招 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 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沧浪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和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签 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3号)等文件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25870。
九、本简章由沧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38089
附:《2012年沧浪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苏州市沧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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