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 令)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沧浪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犯罪记录。
(二)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中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生源,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五)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31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3月31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
(六)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 年3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视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招聘岗位中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8:30至11: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 (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2年苏州市沧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并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后交招聘单位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