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招聘方式
1、教师招聘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培训、选岗等程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
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不够计划数,经面试、体检合格可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按考生笔试60%、面试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报考层次划线录取;报考不同层次相同科目专业的考生合并考试;面试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不设立并列名次,以笔试中的专业成绩高低排序。
4、按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5、某学科招聘计划未满,可在总计划数中调剂。某学科因已录取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不降低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应聘同一专业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
6、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协议书,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或未签订聘用合同与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7、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方可正式办理列编聘用手续,并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要求调动者,县教育局不予办理任何手续,也不提供个人档案材料。
三、笔试、面试内容和范围
(一)笔试(占60%)
笔试命题范围及分值:本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理论知识30分,总分100分。
1、本学科专业知识:初中、高中基础知识50分,大学专科及专科以上层次知识20分。其中,英语专业不考听力、口语;小学教育专业(含幼儿园教师),涵盖初中、高中、大学专科等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共70分;财会专业,大学专科以上专业知识100分(含电算会计,不考教育理论),考试方式在电脑上操作。
2、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结合中小学教学实例,运用教育理论知识解答问题。
(二)面试(占40%)
1、小学教育专业、财会专业面试内容:回答评委提问。
2、其他专业面试内容:即席备课、说课、回答评委提问,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加试特长展示。音乐教师在声乐、器乐、舞蹈专项中任选两项,乐器自备;体育教师加试室内技能展示2项;美术教师加试素描。
(1)说课内容:现行本专业高中(职高)、初中、小学、幼儿教材,具体内容待定,并由面试对象推荐1名代表抽签确定说课内容。
(2)说课时间: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其中音体美专业特长展示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