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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夏自治区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2012-05-16 09:56  华图网校 点击:

  五、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nxpta.gov.cn

  3、报名时间:2012年5月18日8:00—5月25日24:00

  4、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程序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2)凡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缴纳报名费后即得到报名确认。报名费20元,由报考人员按照规定在网上缴纳。

  (3)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愿意调剂。

  (4)报考人数与各县(市、区)各职位拟选聘人数最低开考比例为3:1,各县(市、区)各职位报考人数如果少于开考人数,就少于开考人数的职位通过二次报名的方式进行调剂。

  (5)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有关信息和资料,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宣布成绩无效;已经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5月28日-31日,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0951-6669312、5099163或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六、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表上承诺书的内容,并严格遵守承诺协议,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开始后,由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简章规定的选聘对象、条件及职位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笔试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须提供: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网上下载打印)。

  (2)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获得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近三年来受过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等组织表彰奖励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证书原件及评选表彰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属选派到村担任科技特派员的,须提供由自治区科技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须提供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属“三支一扶”的人员,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服务单位考核材料和推荐报考的书面材料。

  (4)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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