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 各项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自主创 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 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四)报考要求
1.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慎重报考,尤其对跨市、县(区)报名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工作生活条件和竞争人数。
2.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如有多头重复参加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到事业单位实习)行为的,经查证属实,除退回多领的生活补助(含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外,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因身体原因或实现稳定就业须中止服务的,须本人书面申请退出服务,经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人员不得再领取活补助。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05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0951)5099130 5099131 5099163
网上资格初审信息咨询电话:
1.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1)6080528
2.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2)2012915
3.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3)2028531
4.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4)2076752
5.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5)7063920
附件:1.2012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分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