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选调名额49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1年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党政群机关中已正式登记的,具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
(二)有三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2009年、2010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三)符合《宜宾市翠屏区2011年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年限计算,一律以报名截止当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年龄限定为35周岁及其以下的,是指报名截止当日未满36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其余类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的相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在职脱产学习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5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宜宾市人民路185号工人文化宫内)。
3、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1寸个人近期免冠彩照3张。
有部队服役经历的参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转业证、退役证等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
5、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8月12日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