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以及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精神,现将2011年下半年内江市“定向+非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具体名单附后)。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工作结束后由市法院电话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
定向、非定向公招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年12月17日—18日(星期六、星期日),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定向、非定向公招的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阶梯教室(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339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于2011年12月20日17:00前结束。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缴费金额80元/人)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行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五)材料要求:
定向公招(即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五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6、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人员须提供目前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任职满三年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证明材料。
非定向公招(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明确了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需提供);
7、“五项目人员”须出具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